十一月初四,子时。

乾清宫,东暖阁。

朱由检没有睡。他坐在御案前,面前摊着李若琏刚送来的口供。

赵得柱的,打手的,管事的,一份一份,厚厚一摞。

他看得很仔细,一个字一个字地看。

赵得柱,顺天府大兴县人,崇祯十年开始组织丐帮。

先后拐卖儿童一百三十七人,致残八十九人,死亡三十一人,其余下落不明。

每月从乞丐身上收取银钱少则数百两,多则上千两。

三年累计,不下三万两。其中六千两,送给了顺天府尹赵德明。

朱由检放下口供,闭上眼睛。

一百三十七个孩子。八十九个被致残。

三十一个死了。那些死去的孩子,被埋在哪里?没有人知道。

赵得柱说,死了就扔到城外乱葬岗,喂野狗。

他睁开眼睛,拿起另一份口供。是赵德明的。李若琏拿到赵得柱的口供之后,立刻派人去抓赵德明。

赵德明正在青楼做运动,被锦衣卫从被窝里拖出来,带到诏狱。

他一开始还嘴硬,说自己是冤枉的。

李若琏把赵得柱的口供给他看,他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。

他什么都招了。

收了丐帮三年银子,一共六千两。

他拿了银子,就不管丐帮的事。

有时候,顺天府的衙役抓了乞丐,还会送到丐帮去。

因为丐帮给钱,而且乞丐在街上碍眼,送走了干净。

尤其是新政之后,他也要做出个样子,为此还得过夸奖。

朱由检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,可赵德明口供很清楚,找不到什么异常的地方。

朱由检放下口供,站起身,走到窗前。

窗外,夜色很深,一片漆黑。

他想起那些孩子。

那个没有手的,叫小六。那个缺了一条腿的,叫石头。

那个脸上有疤的,叫不知道什么。